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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少年宫2023-2024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9.11

       根据工作安排,广州市少年宫办公室拟对“广州市少年宫2023-2024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少年宫2023-2024年常年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SSNG-WSXJ-BGS-2023-018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至2024年10日
2.地点:广州市少年宫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少年宫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00元)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不低于限价的80%,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法律顾问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涉法工作事项的解答,对突发或日常事项提出处置方案与建议;审改市少年宫合同、法律文件(文书),协助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协助处理涉法信访投诉事项及重大纠纷;为市少年宫重大合同及事项进行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事项、项目谈判磋商、谈判,发送律师函;协助市少年宫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等。
2.诉讼案件代理资格(诉讼案件代理费不需要进行报价,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按照实际发生的案件进行结算)。
3.工作响应时间要求:
(1)口头咨询、电话咨询:即时答复;
(2)合同审核:市少年宫发出之日起次日;
(3)需提供书面法律意见的咨询:市少年宫发出之日起2个自然日内;
(4)其他法务事项:市少年宫发出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
(5)市少年宫可根据实际发生的问题,对应指定中标人负责相应领域的主办律师进行现场响应。
注:未按时、按要求完成以上任何一项法律服务,市少年宫均有权扣除部分法律服务费用。
4.诉讼案件代理:
(1)根据市少年宫委托,对常年法律服务年度内全部的诉讼、仲裁案件进行代理。
(2)对市少年宫指定的诉讼仲裁案件给予应诉指导意见。
(3)本项诉讼案件代理服务为供应商资格获取,市少年宫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在供应期限内都有业务发生,中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相关业务损失风险,满足市少年宫的实际采购需求,市少年宫有权按照实际发生的案件进行委托。即中标人不得以市少年宫质量要求或委托量不足为由拒绝采购需求。
(五)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对采购所有的内容进行较详细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7时00分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67号一号楼1205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安排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3年9月14日
(二)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67号一号楼会议室
七、市少年宫的名称、地址
采 购人:广州市少年宫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67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0-81361483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内容及需求 
附件:2.参选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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