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少年宫美术部拟对“学习二十大·童HUA新征程”系列活动展示服务的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美术部关于采购“学习二十大·童HUA新征程”系列活动展示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SSNG-WSXJ-MSB-2023-001)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4日—2023年6月4日
地点:广州市第二少年宫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少年宫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170,19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零壹佰玖拾元整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青少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助力广州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少年宫充分发挥青少年校外素养教育职能,围绕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积极联合社会各界力量,以中华传统文
化为核心内容,突出地方特色文化,把美育深入到学员生活中,探索跨界融合,以比赛、展览、公益活动为主要形式,开展“学习二十大·童HUA新征程”系列活动。
本次活动展示服务采购包括文案、平面设计、装置设计及制作、海报制作、布展拆装运输等,费用预算不得超过170,190元。
(五)其他要求
报价方应先响应采购需求文件的内容,进行报价。符合条件的,均可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并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为确保服务质量,如此次报价低于总限价的85%(人民币144,661.5元),投标方必须提交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出具成本说明书。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策划创意服务、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17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单位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其他商务资料)按照一式五份(一正四副),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3楼314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在报价材料报送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召开评审会。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广州第二少年宫310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州市少年宫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
联 系 人:阮老师
电 话:020-37857016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内容及需求
附件:2.参选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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