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少年宫少先队培训部(采购人)拟对“2020年红领巾公益支教活动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0年红领巾公益支教活动(项目编号:GZSSNG-WSXJ-SXDPXB-2020-008)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30日前,共两期,每期3天,每期约50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广东省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少年宫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205,000元(大写:贰拾万伍仟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以关爱乡村儿童为出发点,通过招募少年儿童公益小讲师以及有教学带队经验的成人志愿者,开展二次支教活动。以同龄人的小讲师身份,走进乡村学校,与乡村儿童进行手拉手同伴教育。旨在让乡村儿童进一步关注安全健康,提升自身的素质 ,也以此传达我们对乡村地区学生的爱心。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 | | | | | | | | | 计划于12月30日前开展,共两期(具体开展时间采购方另行通知) | 策划者需具有亲子或青少年活动相关经验,具备专业策划水平。 | | | | | 共两期,每期三天餐费,合共6天。餐饮应由有合格资质的餐饮企业提供,并把每天订购的餐费发票复印交予采购方留底,餐标为每天每人100元。 | | | | | | | | | | | | | | | | | | | | 需配备专业高清摄影机。并对活动期间的声像进行存档并于活动结束十天内交付甲方。 | | | | | 共2期,每期需要设计制作一批支教活动的物料。应在活动开展前一周与甲方确认活动所需要物料,于活动开展前三天需要将物料准备好让甲方确认无误。活动物料应包含活动期间可能用到的应急药品。 |
六.其他要求
无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人应曾经承接过相关青少年外出活动经验,并有成功案例。公司应具备青少年活动或者策划创意服务等。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10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6楼成长教育中心,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0年11月6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204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少年宫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020-37857521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2.参选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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