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少年宫美术培训部拟对“美术培训部(一宫)课室窗帘材料”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美术培训部(一宫)采购课室窗帘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GZSSNG-WSXJ-MSB-2020-005)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11月4日—11月27日
地点:广州市第一少年宫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少年宫
(三)采购限价
人民币55000元(大写:伍万伍千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项目简介
美术培训部一宫课室的窗帘已使用多年,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导致上课期间有阳光照射入课室,从而影响了正常教学的开展,同时损坏的窗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申请采购窗帘材料进行维修维护,保证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工作任务
服务内容需至少包括:
1.现场阻碍物品搬移
2.窗帘加工制造
3.导轨及窗帘安装
4.现场物品复原及场地清理
5.提供售后服务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需符合国家行业环保要求
2.材料中的窗帘布料需具备遮光、隔热效果;金属导轨与配件需耐磨、品质有保证。
(六)其他要求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有策划创意服务、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的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采购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7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广州市第二少年宫312室,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单位)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广州第二少年宫310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广州市少年宫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273号广州市第二少年宫312室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0-37857016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采购需求清单
附件:2.参选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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