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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少年宫2009年第二学期培训班免费学位一览表

Jun 17, 2009   作者:斌斌   信息来源:广州市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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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二学期广州市少年宫培训班免费学位(共500个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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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18周岁以下的①特困家庭子女;②特困外来工子女;③重症康复儿童;④特殊儿童;⑤福利院中孤残儿童和在类家庭寄养孤儿。

二、报名资格
1.特殊儿童申请资格(共 115 名)
特殊儿童:经具备相应资格的医疗机构诊断为肢体残障、视听障碍等残疾儿童,或语言障碍、精神发育迟缓、自闭症(孤独症)、脑瘫、唐氏综合症等发育障碍儿童。
报读免费学位须递交资料:报名时须持有残疾证或广州市一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2. 重症儿童申请资格(共 135名)
重症儿童:曾经罹患重大疾病已经痊愈或正在康复期,具备进入集体班级学习能力者。
报读免费学位须递交资料:
(1)患病证明:提交市级或以上级别医院的诊断证明;
(2)学习能力证明:由市级或以上级别医院医生签名证明健康程度足以进入学校课堂学习;或者已经在中小学入读者可以《学生证》证明;或者已经在幼儿园入读者由幼儿园开具《在读证明》。
3. 特困家庭子女申请资格(共150名)
特困家庭子女报读免费学位,报名时须持有以下四证之一:《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广州市特困职工证》。
4. 特困外来工子女申请资格(共50名)
特困外来工子女报读免费学位,报读条件必须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90元(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报名时须持有户口簿、身份证和所供职的单位相关证明(包括合法的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了国家规定的社会养老保险以及提供月收入证明)等原件证明材料。
5、福利院中孤残儿童和在类家庭寄养孤儿(共50名)
福利院中孤残儿童和在类家庭寄养孤儿报读免费学位,报读时需持有福利院或民政部门的证明以及相关材料。
6、每位符合条件的孩子最多只能报读两门或以下免费课程。

三、报名方式
免费学位只接受上门报名,同时必须出示相关的原件材料及复印件。
1.重症康复期儿童、特殊儿童、福利院中孤残儿童和在类家庭寄养孤儿报名地址:广州市第二少年宫2楼特殊教中心。联系人:解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37857455。
2.特困家庭子女和特困外来工子女的报名地址:广州市少年宫2号楼一楼教务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1360560。广州市第二少年宫行政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8291036。
3.重症康复期儿童、特困家庭子女和特困外来工子女的报名咨询工作由教务处负责,一宫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1360560。二宫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38291036。
4.重症康复期儿童、特困家庭子女和特困外来工子女提交材料和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9日至6月2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东风西路167号2号楼一楼广州市少年宫教务处
5.经审核后,少年宫将通过抽签方式最后确定学位,额满为止。

2009年6月19日至2009年6月2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接受符合报读条件的孩子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核后,少年宫将通过抽签方式最后确定学位,额满为止。

免费学位抽签时间:7月1日 发短信或打电话通知时间:7月2、3日
发录取通知书时间:7月6-10日 逾期不领取通知书,视为放弃此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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