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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入广州市少年宫社区少年宫优质课程资源合作机构的公告

Oct 10,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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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广州市少年宫社区少年宫校外教育项目的健康发展,在广州市少年宫现有的品牌课程优势基础上,按照市场发展规律,广泛吸纳社会上与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相适应的优质成熟的课程,进一步推动社区少年宫课程体系的丰富和发展,为各社区少年宫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校外教育课程和活动,全面提升社区少年宫的课程质量和课程建设水平, 充分整合社会资源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多优质便利的校外教育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切实加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力度,不断丰富社区青少年教育,把“促进社会和谐,建设幸福广州”理念落到实处,在广州市委、市政府和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广州市少年宫于2012年6月正式启动了社区少年宫校外教育项目,并与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同发起成立广州市羊城社区少年宫服务中心承接具体运营管理,整合各类街道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幼儿园、中小学、专业社团、优秀民营教育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共建社区少年宫,让广州少年宫的优质教育走进社区。目前,全市社区少年宫27家,遍布越秀、天河、荔湾、海珠、白云、番禺、花都等辖区,从2012年起,累计为全市青少年提供了六万多个学位,为全市广大少年儿童提供便利优质多元化多层次的校外教育服务。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具备教育咨询、管理和培训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办学资质,相关证照齐全。
2.申报课程必须是面向少年儿童已连续开设一年或以上的课程,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
3.申报机构是该课程(活动)的唯一合法拥有者。有一支相对稳定、结构合理并不少于3人的教师团队,授课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能承担组织开展该门课程的教学实践活动。
4.申报课程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材等。
5.申报课程应符合少年儿童身心发展需要,有一定的市场需求。
6.需义务承担相关专业的教学教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每月组织1次以上集体备课,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次公开课。
7.该课程纳入库后,由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使用,未经双方允许,合作期间不能与其他机构同时开展合作。
8. 同意并遵守社区少年宫课程管理规定并缴纳有关费用。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10月20日(周二)12:00接受申请。

四、申报流程
(一)报名
有合作意向的合作机构可于10月20日(周二)12:00前将电子版的广州市少年宫社区少年宫对外合作课程申报登记表》(附件1)发至邮箱:95006091@qq.com。我们将在10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初审结果。
(二)提交书面材料
通过初审入围的合作机构在接到通知后,于10月28日前提交一式
五份装订成册的书面课程申报材料,原件备查,具体要求见《课程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并缴纳课程申报认证费1000元/门。(不论评审通过与否,费用一律不予退回)
(三)课程展示及交流互动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的合作机构需进行限时10分钟课程
演示及解说,然后有5分钟的现场互动交流环节。

(四)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结束后,专人通知评审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0-81361609;电子邮箱:
95006091@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67号广州市少年宫1号楼1楼社区工作部
咨询时间:每周星期三至星期日9:30—17:00(星期一、星期二调休)。


广州市羊城社区少年宫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

1. 广州市少年宫社区少年宫对外合作课程申报登记表

2.课程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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