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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城市文明进步、让市民得到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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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30,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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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文决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牌子,而是为推动城市文明进步、让市民得到更多实惠的重要举措,对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怀揣一个梦想13年,虽经挫折而矢志不渝,很多人也许会问,为什么?
实际上,对广州而言,这是中央和省的期望,也是自我发展梦想的力量。
一座城市,如果没有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和城市文明力量的成长,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并受人尊敬的城市。曾经被指“农村不像农村、城市不像城市”的中国经济“第三城”深谙此理。
而“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国目前综合评价城市“四个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广州若立志拔高城市发展的内生高度,进而激发向上的化学反应,创文无疑是一个强有力的杠杆。
以创文为载体,产生的将是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以及生态环境“八位一体”的综合效应,对于一座城市来说,这将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其中包含着丰富的幸福涵义。
另外,在开放而包容的广州,结合城市的其他发展战略,创文被注入了更多的民生内涵。
从创文启动开始,虽然广州几经易帅,但掌舵人对于创文的核心目的始终定位为“惠民”。
“如果只是为了创文那块牌子,那没必要这么搞,我们绝不能得了牌子失了民心!”原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现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朱小丹曾表示,要借助创建文明城市的时机推进“首善之区”建设,实实在在惠及广州人民。
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市创文动员大会上,张广宁也明确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决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牌子,而是推动城市文明进步、让市民得到更多实惠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发展城市环境面貌“大变”成果的必然要求,关系到广州的城市形象和地位,对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以民生为圆心,创文为抓手,一系列惠民工程持续展开:从“民生66条”到十件民生实事;从大力整治市容市貌、推进“小变、中变、大变”到打造宜居城市、花园城市,广州始终将创文的目标与政府的工作以及为民办实事融合在一起。
如今,通过持续的创文,广州的软硬环境已经得到大幅优化。
原本认为“广州乱糟糟才可爱”的老广发现整饬一新的广州更可爱、更宜居。原本争相抢道的行人和车辆发现各行其道原来更高效……
这是市民对创文的认可和支持,是广州文明的快速成长,更是幸福广州的内生支撑。(陈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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